简体 繁体

关于在陕西省西安市、山东省青岛市签发往来港澳“个人旅游签注”的公告

关于在陕西省西安市、山东省青岛市签发往来港澳“个人旅游签注”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23来源:国家移民管理局 【字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公告2024年第1号


近日,国务院批准增加陕西省西安市、山东省青岛市为内地赴港澳“个人游”城市。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决定自2024年3月6日起,在西安市、青岛市为符合条件人员签发往来港澳“个人旅游签注”。西安市、青岛市户籍居民以及居住证持有人可以在西安市、青岛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人工窗口,或设在人工窗口的智能签注设备提交申请,自行选择办理“个人旅游签注”或者“团队旅游签注”,免予提交申请事由材料。“个人旅游签注”包括:赴香港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1年二次签注;赴澳门3个月一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签注持有人每次可以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        

2024年2月23日             

下一篇: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习近平2月19日下午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革土地管理制度增强对优势地区高质量发展保障能力的意见》、《关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关于加...

2024-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