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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决定李克强为国务院总理 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主席令任命

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决定李克强为国务院总理 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主席令任命

发布时间:2013-03-15来源: 【字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 新华社发

新华社北京3月15日电 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15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五次全体会议,决定李克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

大会执行主席、主席团常务主席严隽琪主持会议。

今天的会议应出席代表2986人,出席2957人,缺席29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关于国务院总理人选的提名信,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习近平关于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委员人选的提名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范长龙 新华社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许其亮 新华社发

会议经过投票表决,决定李克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决定范长龙、许其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常万全、房峰辉、张阳、赵克石、张又侠、吴胜利、马晓天、魏凤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 新华社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 新华社发

会议选举周强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选举曹建明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表决、选举结果宣布后,全场响起热烈的掌声。

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一号主席令,根据大会决定,任命李克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

下一篇: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决定国务院其他组成人员

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16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六次全体会议。会议根据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的提名,决定了国务院其他组成人员,张高丽、刘延东、汪洋、马凯为国务院副总理,杨晶、常万全、杨洁篪、郭声琨、王勇为国务委员。

2013-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