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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记者赴内地采访审批”最新动态

发布时间:2017-09-25      来源:

新版“港澳新闻机构常驻内地记者证”将于2014年5月日正式启用

常驻内地港澳记者最新名录 

 新版“港澳新闻机构常驻内地记者证”将于2014年5月12日正式启用

经我办核准,由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中国记协)代发的港澳新闻机构常驻内地记者证(新版)将于2014年512日正式启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版证件启用后,旧版证件可使用至731日,过渡期间新、旧版证件同时使用。81日以后,旧证废止,港澳新闻机构常驻内地记者全部使用新版常驻记者证。新版证件效力与旧版相同,请各有关单位继续为港澳记者在内地的合法采访提供便利。

二、新版证件正面标注了证件有效期限,背面注有真伪查验方法,请在工作中注意识别。

三、新版港澳新闻机构常驻内地记者证的换发不影响港澳记者临时来内地采访时须持有的港澳记者采访证的继续使用。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联络司电话:010-68598616 

附:

新版港澳新闻机构常驻内地记者证(正面)

 

 

 

 

新版港澳新闻机构常驻内地记者证(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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