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今(9)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于10月9日至11月9日期间就修改《行政程序法典》开展为期32日的公开咨询,相关咨询专页亦于同日正式开通。新闻发布会由法务局代局长吴子健主持。
吴子健代局长表示,为贯彻落实行政长官“奋发同行,持正革新”的施政理念,特区政府以良政善治为目标,坚持和完善行政主导,将深化公共行政改革列为重点工作,持续提升施政效能。为此,特区政府正有序推动重大法典的修订工作。其中,《行政程序法典》是本澳规范及指导公共行政活动的重要法律,生效至今已接近二十七年,因此,有必要审视《行政程序法典》是否仍能与时并进,并配合澳门特区的发展。是次修法旨在进一步提升行政效率,加强对私人的保障,使特区施政更符合市民的期望。为此,特区政府率先对现行制度进行检讨及调整,并提出若干修订建议,以及制定了咨询文件,期望透过是次公开咨询,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凝聚最大的社会共识。
是次修法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向:
一、行政现代化。加强公共行政当局与利害关系人的协作与联系;新增电子行政原则,支持政务电子化;优化公共行政当局运作,加强公共行政人员的责任担当。
二、简化程序。订明程序上的行为须以最简单且最能符合拟达致目的的方式为之,提升程序效率;简化通知方式,使通知制度更清晰且更现代化;引入一套同时适用于书面及口头听证的通知规则,明晰利害关系人的权利;以及新增领导程序的负责人制度,使行政当局的运作更为有效及公正。
三、缩短期间或明确期间。缩短行政程序中当局作出行为的一般期间,以及明确规定现时法典尚未明确的行为期间,使行政当局的运作更快捷高效。
吴子健代局长强调,是次修法具有重大意义,是推进法律体系现代化、提升特区治理效能的重要举措。期望透过修改《行政程序法典》,有序落实澳门“三五"规划,打造现代化法治澳门,推进法律体系现代化,为“一国两制”行稳致远筑牢法治根基。
修改《行政程序法典》咨询文件已上载至咨询专页(https://www.dsaj.gov.mo/cpa/cpaIntro_tc.aspx)、澳门特区政府入口网站政策咨询专页、一户通平台及商社通平台,供市民查阅及下载。市民亦可在法务局、政务服务资讯中心、政府综合服务中心及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索取咨询文件。
咨询期内将举办4场咨询会,其中包括2场公众咨询会及2场专场咨询会。公众咨询会将分别于10月17日下午3时、10月23日下午7时在公共行政大楼地库一层演讲厅举行。欢迎有兴趣的市民登入上述咨询专页或于办公时间内致电2856 4225报名参加,每一场次于举行前一日的中午12时截止报名。
同时,亦欢迎各界人士透过信函(邮寄或亲临至澳门水坑尾街162号公共行政大楼19楼法务局)、电话(2856 4225)、图文传真(2871 0445)、电邮(info@dsaj.gov.mo)、咨询专页(https://www.dsaj.gov.mo/cpa/cpaIntro_tc.aspx)、一户通的手机应用程式和网站(https://www.mo.gov.mo)、商社通手机应用程式和网站(https://www.ab.gov.mo),就咨询文件的内容提出意见及建议。提交书面意见及建议的市民,请在书面意见及建议的封面或开首处注明“关于修改《行政程序法典》的意见及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