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局今日提醒大埔宏福苑业主,如已于8月31日或之前交回已填妥及签署的接受收购建议信件,不论其作出哪一个选项,均须于本月15日限期届满当日或之前,完成签署出售其宏福苑单位的买卖协议。
如业主因未能厘清宏福苑单位业权、或需要较长时间处理遗产承办事宜等特殊情况而未能及时签署出售其宏福苑单位的买卖协议,政府会按个别情况酌情考虑作出适切安排。政府会在限期前通知相关业主。
为宏福苑业主而设的特设销售计划上月29日正式展开选楼程序,完成签署出售宏福苑单位买卖协议的申请者,已经在法律上确认向政府出售其持有的业权,会获邀选楼。房屋局早前已根据电脑系统随机抽签的优先次序开始分批发出邀请信,申请者会陆续按照信上订明的日期和时间选楼,所有选楼程序预计下月底完成。
如业主因上述特殊情况尚未签署出售其宏福苑单位的买卖协议,但在特设销售计划选楼期结束前完成签署,仍会获邀选楼。如其宏福苑单位的业权尚未转让予政府,房屋局会在选楼阶段先为其预留一个特设销售计划下的新单位,待其宏福苑单位的业权完成转让予政府后,房屋委员会或房屋协会才会与其签订购买新单位的买卖协议或临时买卖协议。
房屋局统筹的解说专队正加紧联络尚未签署出售宏福苑单位的买卖协议的业主,以提供所需协助。解说专队会持续与宏福苑业主沟通。
业主如有查询,可联络负责其个案的解说专队职员、致电热线2129 8133,或浏览及查阅宏福苑长远居住安排方案专题网站。
